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分級分類精準防控工作的通知
蘇民養老〔2021〕27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民政局:
近期,我省連續報告本土新冠肺炎確診及無癥狀感染者病例,目前病毒傳播鏈條尚未完全阻斷,疫情擴散風險還未完全消除,疫情防控形勢十分嚴峻復雜。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進一步強化養老機構疫情防控措施,守牢養老機構安全底線,切實維護好、保障好廣大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進一步做好全省養老機構分級分類精準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養老機構人員出入管理。設區市范圍內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全市養老機構立即按民政部辦公廳《新冠肺炎疫情高風險地區及被感染養老機構防控指南(第二版)》規定,嚴格執行養老機構老年人和工作人員只出不進制度,工作人員一律居住在養老機構內,暫不實行輪班換崗。其他地區繼續按民政部辦公廳《零星散發區域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執行,暫停接待外來人員探視和不必要人員進入,特殊原因需進入養老機構的人員應實行入院“五必須”制度:即必須持有“蘇康碼”綠碼、必須提供近15日內未在中高風險地區逗留的行動軌跡、必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必須佩戴口罩并進行體溫監測、必須出示身份證進行實名登記。各級民政部門應建立養老服務應急支援隊伍,提前謀劃人員儲備,及時對疫情防控中遇到突發緊急事件、無法自我處置的養老機構給予支援。
二、進一步加強養老機構相關人員排查。養老機構所在設區市范圍內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民政部門要迅速組織市域內養老機構開展院內住養老年人和工作人員排查工作。對于排查出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以及次密接人員,應立即報告當地衛生疾控部門,按照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進行隔離觀察。相關養老機構應在當地衛生疾控部門、民政部門指導下及時進行全面消殺,并對全體住養老年人及工作人員開展核酸檢測,確保防控工作萬無一失。
三、進一步加強養老機構第三方外包人員監督管理。對于養老機構內從事物業、保潔、陪護、餐飲、運營維護等工作的第三方外包服務人員,落實與養老機構其他工作人員同樣的封閉管理措施,同要求同封閉同管理。養老機構要壓實主體監管責任,對在機構內的所有服務外包人員登記造冊,做到檔案規范、底數清晰、動態清楚。要督促服務外包公司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責、健全管理機制、加強防疫業務培訓,堅決防止因服務外包人員管理漏洞而導致疫情防控“失守”“失管”等問題發生。
四、進一步加強養老機構“人物同防”。《新冠肺炎疫情高風險地區及被感染養老機構防控指南(第二版)》適用地區,非特需車輛一律不得進入養老機構,特殊情況允許進入養老機構的車輛,必須經過門崗消毒并在指定位置停車。暫停家屬給老年人送餐,老年人飲食統一由養老機構食堂供應。高風險地區養老機構停止集中用餐,改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快遞、外賣、送藥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養老機構,在養老機構門外設立物資交接區,機構內工作人員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對擬進入養老機構的物資采取含氯消毒液噴灑消毒,小面積的可以用75%醫用乙醇和84消毒液表面噴灑、擦拭消毒。
五、進一步加強養老機構人文關懷。封閉管理期間,養老機構要加強對住養老年人以及工作人員的心理調節和正面引導。要為居室內老年人提供電視、廣播、閱讀等文化娛樂服務,利用電話、網絡等為老年人提供與親屬間的親情化溝通服務,緩解焦慮恐懼情緒,引導其保持正常作息、規律生活。對在隔離區觀察居住的重點老年人要給予重點關懷,密切關注老年人的生活狀態、情緒變化、睡眠情況及行為表現,通過轉移注意力、耐心傾聽、陪伴等方式淡化緊張刺激因素,消除老年人心理負擔。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可對院內老年人和工作人員心理狀態進行評估,如有必要及時協調專業人員提供科學的心理干預。
六、進一步加強養老機構核酸檢測和疫苗接種。各地民政部門要積極協調衛生疾控部門上門到養老機構開展核酸檢測,避免外出檢測就醫時的交叉感染。所有養老機構住養老年人和工作人員落實核酸檢測應檢盡檢,工作人員每周檢測一次。養老機構工作人員要實行疫苗接種全覆蓋(具有衛生疾控部門明確的禁忌情形除外),鼓勵引導身體基礎狀況良好、藥物控制穩定的老年人進行疫苗接種,全面構筑疫情防控免疫屏障。要強化疫苗接種安全保障工作,確保老年人疫苗接種工作安全平穩有序。
七、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儲備保障。根據當地實際,分級分類設立疫情處置應急物資儲備點。原則上,民政部門疫情處置應急物資儲備點的儲備量應當滿足轄區內養老服務機構5天滿負荷運轉需要;養老機構防疫物資儲備量應當滿足本機構30天滿負荷運轉需要。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指導督促,確保轄區內養老機構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同時,每個縣(市、區)民政部門應至少設立1處符合標準、可隨時啟用的集中隔離觀察場所,并對轄區內養老機構進行摸底,備選1-2處可供備用的集中隔離觀察場所,一旦發生疫情能迅速清空并投入使用。
各級民政部門要將抓好養老服務領域疫情防控作為當前養老服務工作的頭等大事和第一要務,細而又細、嚴而又嚴、實而又實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要堅決杜絕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嚴格落實監管責任,鞏固好養老服務領域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要緊緊依靠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落實好養老機構疫情防控的各項支持政策,給予養老機構和住養老年人充分的關心關懷,及時解決養老機構在疫情防控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江蘇省民政廳
2021年8月2日